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025年7月1日10时30分-终稿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融媒体云平台服务项目(1)◆■■★★.doc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本标项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时间:/至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4.3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办理流程详见);(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线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供应商注册页面)★★■★。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融媒体云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备注■★★:依据★◆★:[2025]37374号 ;最高限价◆■★■★:500000元;项目类别★■◆★■:服务项目;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